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就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我院正常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包括五年制学生)。
(二)非陕西籍学生由学生个人向家庭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二、贷款时间安排
学生办理贷款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贷款预申请
陕西省在校学生(三年制、五年制)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填写预申请登记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贷款预申请学生应按照《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规定,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2),首次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首次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2022年7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各班级应于6月30日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附件3)。
各班级应于6月8日前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父母有效联系信息以及就业单位(未就业的可填写:暂未就业)等,进行毕业贷款确认。具体路径是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提交毕业确认后,将截图电子版交给辅导员。
各班级应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 11 月15 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同时,应告知学生有问题时也可拨打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因专升本导致就学信息变更的学生,需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及还款信息变更,对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起止日进行变更以调整还款计划。
贷款回执录入
各班级应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贷款回执收齐后(包括新生的贷款回执,所有学生都在回执上面写上学号)交至学生工作处,不交回执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让每位学生都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和时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各班级要告知学生暑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各班级要在学生申请贷款、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要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七、其他要求
(一)应交材料及时间
1.毕业确认截图电子版,于6月8日前交至张艳处。
2.预申请登记表(附件1),于6月15日前交至夏青(21级)、雒丹(20级)处。
3.还款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回校领毕业证时交回即可,以辅导员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张艳处)。
4.贷款回执,纸质版,于9月20日前交至至夏青(21级)、雒丹(20级)处。
(二)因工作量大,请各班级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附件:
1.《预申请登记表》(Excel版)
2.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x
3.
附件3 还款承诺书.doc
用友·新道会计学院
2022年5月24日